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认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采监字[2008]1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4-29
实施时间: 2008-4-2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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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认定台州市华信基建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名单见附件)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咨询业务。
  附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名单

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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