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5]3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4
实施时间: 2005-3-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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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区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所得税的税基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做好2004年企业所得税年终申报和汇算清缴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18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厦门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汇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工作量大。各基层局要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做到思想重视、领导得力、组织周密、部署及时。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突出重点,以确保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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