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印制纳税人名称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发[2008]58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15
实施时间: 2008-4-1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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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印制纳税人名称发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印制纳税人名称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印制纳税人名称发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印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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