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6]37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6
实施时间: 2008-4-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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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区局:
  为加强防伪税控企业开票限额的管理,防范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33号)规定,结合《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厦国税发〔2004〕118号文)规定,对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即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的审批管理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条件:
  (一)经正式认定的A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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