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认真开展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8]7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28
实施时间: 2008-4-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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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省局《关于认真开展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鲁地税函[2008]1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青岛地税征管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组织领导
  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按照老税法进行的最后一次汇缴,受新法税率降低等的影响,纳税人可能会产生向后转移利润以及其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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