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6]72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26
实施时间: 2006-6-26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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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基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国地税联合换证及办理新证
  为了降低纳税人成本,提供更好的纳税服务。经市国地税两局充分协商确定,这次税务登记换证以及今后的办理新证(包括设立、变更、注销、违章处理),采用联合方式进行,为纳税人共同核发一本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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