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6]76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10
实施时间: 2006-7-1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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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举报管理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举报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以下简称税务违法行为)的权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举报管理工作必须依靠群众、方便群众,坚持依法办事、分级分类管理、严格保密、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以下简称市局举报中心)设在市局稽查局,负责全市国税系统涉税举报业务的受理和管理工作;各区局的涉税举报业务由所属稽查局受理和管理。
  第四条 各区局涉税举报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涉税举报管理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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