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涉税事宜的函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6]12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30
实施时间: 2006-10-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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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是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在杭州设立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属报帐单位,不独立计算盈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不作为纳税主体,其企业所得税由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统一核算、申报缴纳。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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