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一窗式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6]14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31
实施时间: 2006-12-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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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区局:
  2006年5月1日起,我局启用CTAIS2.0征管综合软件,同时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5〕61号文,以下简称《规程》),实施新的“先申报,后报税”的申报模式和一窗式票表税比对软件,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发现有的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规范之处。现根据总局《规程》要求以及一窗式管理相关规定,对调查中发现以及各单位反映的有关问题统一规范如下:
  一、窗口受理申报时必须同时录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1和附表2
  CTAIS2.0上线后,由于柜台受理申报时只要录入申报表主表全部内容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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