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价调委[2008]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8-3-31
实施时间: 2008-3-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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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根据市政府《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144号令),市价格调节基金管委会制定了实施细则,并于3月17日市价调基金管委会成员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抄送:市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粮食局,各区(市)县物价局、财政局、地税局。
  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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