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稿》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注协[2008]6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8-4-22
实施时间: 2008-4-22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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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修订后的《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稿)》已经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四届常务理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稿)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抄送:中注协、省财政厅。
  附件: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性监管,保障行业自律性惩戒工作的公平和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等规定,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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