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05]31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5-9
实施时间: 2005-5-9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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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
  现将《安徽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九日
  安徽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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