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8]3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8-4-10
实施时间: 2008-4-1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5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现将《全国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印发给你们,请依据本大纲要求组织好初任培训教学工作。各单位在组织培训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教育中心)。 
                                  二○○八年四月十日
  全国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  
  依据《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实施办法》,本大纲提供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大部分,政治理论与廉政建设、行政执法知识、综合知识与能力、会计基础知识、税收政策知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