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8]30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5
实施时间: 2008-3-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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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做好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的审核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发票领购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CTAIS2.0中普通发票领购资格不再作为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同时停止使用《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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