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8]37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19
实施时间: 2008-3-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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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2007年度是执行原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最后一年,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承前启后,十分重要。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实现新、老企业所得税制的有效衔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所得税汇算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汇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落实、日常征管的质量,都可以通过汇算清缴体现出来。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执行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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