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7版财务报表填报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7
实施时间: 2008-4-7
法规类型: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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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纳税人填报财务报表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财务报表报送
  本着不重复报送原则,纳税人按以下方式报送。
  1、增值税纳税人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月报送,不再按季报送;
  2、只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随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按月(季)报送;
  3、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随年度申报资料一并报送。
  4、对商业银行、保险、证券、行政事业单位等行业财务报表,暂不报送电子报表,但应按季度报送纸质报表。
  (二)填报口径
  财务报表填报口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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