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区域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预字[2008]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3-31
实施时间: 2008-3-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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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税局直属一分局,国家金库杭州市区各代理支库: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及《财政部关于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预〔2008〕23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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