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推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8]4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25
实施时间: 2008-3-25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8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贯彻《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的通知》(国税函〔2007〕1084号)精神,保证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以下简称“定额核定系统”)在我市顺利按期上线运行,特制定《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推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上报市局征收管理处。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推行工作方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个体工商户定额项目、定额依据和调整系数统计表.doc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doc    
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指标设置相关问题的说明.doc    
个体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推行工作配档表.doc    
青岛定额项目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