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互联网站政务公开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办发[2008]3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31
实施时间: 2008-3-31
失效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税费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82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办税公开意见和财务公开办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互联网站评估的要求,为规范政务公开目录设置,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拥有部门职责,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省局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信息公开发布目录》(见《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信息公开发布目录的通知》,粤国税发〔2006〕33号)“政务公开”部分做出修订,现印发给你们。各级国税机关要依照新目录优化互联网站政务公开功能设置,落实分工和职责,严格公开程序,加强保密审查,做好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国税发[2013]253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2-18
实施时间: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