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继续做好涉外税收管理和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8]133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27
实施时间: 2008-3-2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2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保证涉外、国际税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继续做好当前涉外税收工作,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国际(涉外)税收管理职责。做好涉外税收工作,加强涉外税源管理,依法组织涉外税收收入仍然是当前各地国际税收管理部门重要任务,因此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涉外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做好新税法实施后涉外企业所得税首次预缴、2007年度汇算清缴等工作,又要谋划长远,理清国际税收管理思路,以建立国际税源管理、非居民税收管理、反避税管理、境外所得管理四项机制为目标,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协调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