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甬财政工[2007]264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7-5-17
实施时间: 2007-5-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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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墙办:
  为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导向作用,促进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我市目前新墙材生产和应用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宁波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工[2006]140号、甬墙[2006]6号)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特通知如下:
  1、重点支持发展节能型外墙自保温墙体材料,对生产企业开发生产符合外墙自保温要求的节能型新型墙体材料(不包括加气混凝土砌块),通过省级以上建设部门组织的鉴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按核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
  2、鉴于目前我市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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