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8]13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1
实施时间: 2008-4-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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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1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年检对象
  经批准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及其分所和执业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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