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互动机制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8]4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1
实施时间: 2008-4-1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59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互动机制运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市国家税务局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办法。
                         二○○八年四月一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互动机制运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强化税源管理,完善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机制(以下简称“互动机制”),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