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劳社养老[2008]7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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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统筹各单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43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从2008年1月1日起,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的标准和办法
  (一)对调整范围内的退休、退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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