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决定
发文文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008年第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3-28
实施时间: 2008-3-28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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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决定》已经2008年3月24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韩正 
  二ΟΟ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决定
(2008年3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计入个人医疗帐户外,其余部分纳入统筹基金。
  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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