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办[2008]31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3-18
实施时间: 2008-3-1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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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海南省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琼府〔2007〕35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琼府〔2007〕59号)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认定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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