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6]14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1
实施时间: 2006-6-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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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纳行为,促进税收执法文书合法、准确、规范地使用,推进依法治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总局重新制定、修改了部分税收执法文书。我省根据总局最终的修订情况和综合征管软件V2.0的实现情况,完善了全省统一的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税收执法文书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及程序使用和管理税收执法文书。同时,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优势,保证税收执法文书使用规范、流转畅通、归档及时。
  二、本次制定、修改的税收执法文书共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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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补充: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税务处理决定书”式样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8]123号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税务处理决定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函〔2008〕2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总局新修订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式样及使用说明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征收管理处、稽查局)。原《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豫国税发〔2006〕140号)中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式样及使用说明同时废止 。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