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8]116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12
实施时间: 2008-3-12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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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5号)精神,结合我省国际(涉外)税收工作实际,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各地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2007年度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2007年度是执行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涉外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最后一年,做好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对于核实并掌握纳税人的盈亏状况、优惠状态、适用税率等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管理,贯彻落实好新企业所得税法,意义重大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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