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8]20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3-21
实施时间: 2008-3-21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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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加强保险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系统灾难恢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我会制订了《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指导我国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工作,提高防范灾难风险的能力,保障持续运营,保护客户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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