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财税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企[2008]1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19
实施时间: 2008-3-19
法规类型: 外企财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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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 [2007]108号)文件精神,为继续做好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财税联合年检工作,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07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均须参加本次财税联合年检。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境外企业(承包商)和外省市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设立的经营性分支机构,不参加财税联合年检。
  二、年检方式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等六部委的要求,2008年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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