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08]29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2-1
实施时间: 2008-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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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做好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对《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发〔2007〕87号)修改如下,2007年度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要求按修改后的穗国税发〔2007〕87号的规定执行:
  (一)删除第四条;有关总、分支机构协调管理问题,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国税发〔2003〕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涉外企业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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