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行政审批权限强化后续监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发[2005]14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27
实施时间: 2005-5-2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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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税务行政审批效能,去年我局下发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适当调整税务行政审批权限的通知》(桂国税发[2004]67号)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审批权限的通知》(桂国税发[2004]187号),对税务行政审批权限进行了适当调整。根据2005年4月5日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意见,决定对现行有关税务行政审批权限的具体规定再次进行清理和调整。现将清理和调整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流转税减免税的审批权限调整:
  依法已获得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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