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监督条例
发文文号: 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02-1-18
实施时间: 2002-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372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2002年1月18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监督工作。对本省驻外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财政监督,也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财政监督,是指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涉及财政管理的事项进行的检查与处理。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监督......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