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劳社发[2008]7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8-3-13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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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3〕185号),为切实保障企业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原称伤残抚恤金)的1至6级工伤职工(不含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已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1至4级工伤职工(含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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