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统一核算总分支机构2007年度增值税消费税结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8]103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13
实施时间: 2008-3-13
法规类型: 消费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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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全省统一核算总、分支机构税收管理,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纳税,构建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经研究,省局决定对全省统一核算总、分支机构2007年度增值税、消费税开展集中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算企业
  (一)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二)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
  (三)江西南华医药股份公司。
  (四)南昌天河贸易连锁有限公司。
  (五)江西高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六)省电力公司及所属统一核算供电公司。
  (七)江西铜业集团及所属统一核算矿山。
  (八)江西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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