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外商投资企业[金融类]编制2007年度会计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08]1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3-7
实施时间: 2008-3-7
法规类型: 年度会计决算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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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金融类)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通知》(财企〔2008〕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本市外商投资企业(金融类)编制2007年度会计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金融类)2007年度会计报表的构成及填报范围
外商投资企业(金融类)2007年度会计报表为外资金融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年终会计报表统一格式,由报表封面、主表和补充指标表(通用表)组成,适用于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编制完整会计报表,从事金融业务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填报,包括银行类、证券类、保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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