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44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1-30
实施时间: 2008-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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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月26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增强政府调控市场能力,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平抑市场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价格调节基金是指政府为调控价格,稳定市场,依法设立的用于调控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的专项基金。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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