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武汉广电数字网络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7]353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4
实施时间: 2007-1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3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武汉广电数字网络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申请》(武广电网文[2007]9号),要求对其技术改造项目予以审核。
  经审核,武汉广电数字网络有限公司的武汉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及数字电视整体转换一期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取得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发改规划准字[2007]0100号)确认,项目总投资额4989万元,其中国产设备投资4443.68万元,全部系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