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8]20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4
实施时间: 2008-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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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宜昌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宜市国税发[2007]138号)收悉。经审核,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磷酸增产扩能技术改造项目(鄂发改规划准字[2007]0059号)投资总额4010万元,其中国产设备投资1514.4万元,全部系自筹资金及银行存款,符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对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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