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8]74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2-26
实施时间: 2008-2-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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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8〕42号)规定,现就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新增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的规定,由公司总部在其所在地按全额汇总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新增的分支机构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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