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欠款等16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法[2007]605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25
实施时间: 2007-10-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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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等16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其中,大连地区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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