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国税发[2007]202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30
实施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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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如下:
  一、资格认定
  (一)认定部门
  申请享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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