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建筑安装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函[2008]24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2-23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6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为了加强建筑安装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促进建筑安装业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规范所得税核定征收,现将建筑安装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从2008年1月1日起,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安装企业实行核定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由各主管(稽查)税务机关提出原因和意见,报市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处,由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会同有关处室共同审核。
  (一)上年或当年营业收入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
  (二)建筑资质等级在二级或二级以上的。
  二、实行查账征收的建筑安装企业,其实际采购的建筑材料和接受劳务凭真实、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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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以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建筑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函[2008]252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26
  实施时间: 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