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经二[2003]30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3-2-21
实施时间: 2003-2-21
法规类型: 工程决算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03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属各单位、区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为适应新形式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为保证此规定与《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京财建[1998]894号)的良好衔接,我们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下发之前已经市财政局批准同意并核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在建项目,仍按照原批准额度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支出范围及标准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具体规定执行。
  二、对《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