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深地税告[2008]1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8
实施时间: 2008-1-2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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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帮助纳税人提高自核自缴、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质量,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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