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性措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府办[2007]10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12-29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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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性措施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继续执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性措施的意见
  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2004年起实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性措施(以下称激励型财政机制)以来,县域理财和发展观念明显转变,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加快,财政增收成效显著。为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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