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08年地方税收专项检查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2-29
实施时间: 2008-2-29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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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8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9号)的统一部署,为持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构建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08年度地方税收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一)重点税源企业。具体包括纳入省、市两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对虽未纳入重点税源监控范围,但税收增收潜力大的企业集团、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企业、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外省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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