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会计师及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注协[2008]1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注协
发文时间: 2008-3-5
实施时间: 2008-3-5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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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08]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研读本通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会协[2007]12号)内容,符合条件的事务所可自愿申请参加综合评价。
  二、《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附件2)由湖南地区总所和在外地没有分所的湖南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填写,表中所有数据均依据属地化管理只填写湖南地区总所的数字,不含湖南地区以外分所的数字(各所省外分所的报表均向分所所在地省注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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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