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地税发[2008]47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3
实施时间: 2008-3-3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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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国税发〔2008〕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省局的清理结果通知如下。请各地对照总局和省局的清理结果,对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将清理情况上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件
  (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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