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罚没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办[2008]18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2-3
实施时间: 2008-2-3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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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财政厅制订的《海南省罚没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三日
  海南省罚没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省财政厅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罚没收入管理,保证罚没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海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罚没收入是指中央驻琼单位和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执行处罚机构(以下简称执罚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对公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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